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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5日    来源:国际合作交流处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CSC)《关于商请协助更新和增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的函》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推荐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为满足国家公派留学选派结构重大变化调整,推动专家评审工作适应新形势发展需求,保证国家公派人员选派质量,CSC在全面梳理在库专家的基础上,拟对现有评审专家库进行更新,并结合需求进行重点增补,重点增补“双一流”建设学科及曾有长期出国学习经历的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要求

1.具有中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岁(两院院士、副校级或副司局级及以上专家可放宽至65岁);

2.政治素质高、品德高尚、为人公正、工作严谨,具有12个月(含)以上连续留学经历,熟悉并支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有意愿、时间和精力参加评审工作;

3.具有较高外语水平,能评阅外文申请材料,熟悉计算机操作;

4.同等条件下,重点推荐:“双一流”建设学科或交叉学科的专家、曾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或博士联合培养的专家、曾获得“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人员、或具有长期留学经历(24个月及以上连续留学或工作经历)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5.考虑到部分项目的特殊需求,亦重点推荐在本单位从事学生培养、人才引进或师资培训等部门担任行政管理职务的专家,以及上述相关部门分管校领导;从事国际区域问题研究或相关专业的专家,在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等国家有长期留学经历的精通俄语的专家;以及熟悉国际组织运行规则,从事国际组织研究、国际组织人才培养的研究型专家或具有国际组织工作经历的专家。

二、工作程序

1.请各单位认真梳理本单位(含附属医院)相关专家信息,积极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专家申报项目;

2.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填写《推荐专家信息表》(见附件),并在1月12日下班前将电子版以“(XX学院+姓名)推荐专家信息表”格式命名发送至20176168@qq.com,逾期不予受理。

3.学校对各单位推荐的专家进行初审,择优上报湖北省教育厅,由教育厅审核后报CSC终审,确定最终入库人选。

以上通知,未尽事宜,请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毛玉竹,电话:0719-8895160,办公地点:科教楼2楼203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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